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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相片Teng Ancherng

擁有的未必是我們的,懂得正確使用才是人生高手


我們現在擁有的一定就是我們的嗎?未必吧。


舉個不太恰當的例子,很多人結婚後介紹自己的另一半時都會說:“這是我的老公,這是我的老婆。”可真相是他們真的是誰的誰嗎?都不過是彼此的“臨時工”罷了。人生不過幾十年,再好的伴侶不過是彼此相伴幾十年罷了,這幾十年裡相濡以沫的,可以說是彼此的,可同床異夢、貌合神離的很可能過幾年就是別人的了。



曾在一次聚會上,聽到一位數十億身價的成功人士發自內心的感慨。“擁有者都是笨蛋,貪戀者都是腦殘,只有使用者才是高手。”


回到家後還在反思他說的這句話,感覺他說得確實有道理。我們每個人的一生都是一個過程,好像大家都在千方百計地巧取豪奪,想把自己喜歡的東西全部據為己有。得到以後便自以為是地認為這個是我的,那個是我的,可事實真的是這樣嗎?


再反觀我們正在經歷的這個世界,無論是父母還是兒女,無論是伴侶還是親朋,沒有一個人有義務必須對我們誓死不離,更沒有一個人有義務為我們服務一生。


我們現在會覺得我們已經擁有的很多東西是我們的,其實只不過是暫時為這個世界保管著罷了。





比如我們的車子,房子和票子,當我們離開這個世界的時候什麼都帶不走。


再比如別人對我們的看法和說法,我們曾為此而活得特別累。但真相是就連別人對我們的看法和說法都不是我們的,因為隨著時間的推移,別人對我們的看法和說法也終將不同或慢慢消逝。


參加過葬禮就會知道,除了至親沒有幾個人會為死去的那個人真正傷心,他(她)的葬禮只是很多人難得的一次聚會罷了。


這個世界上所有的人只關注自己,只是我們很多時候把自己看得太高把自己看得太重要罷了。


再來說說房子,這是中國大多數家庭最大的投資。我們現在買的房子算是我們的嗎?


可能有人會說肯定是,那就太可悲了,產權證上明明白白寫著只有70年產權。可我們真的會在這裡住滿70年嗎?


一般一個社區入住後20年就會變得破敗不堪,有能力的人基本都會轉手賣掉換新的房子,而沒有搬走的就真的能住滿70年嗎?這樣算起來和租房又有什麼區別?只不過是提前繳納了70年的租金罷了。


這樣算下來,與其提前繳納那麼多年的租金,把自己未來幾十年的收入都提前支付給地產商,不如拿這些錢來租房住,一到兩年換一個新社區換個新的環境。


試想一下,房東幾百萬買下來的房,幾十萬裝修好,再擺上最新的家私和電器,我每月萬把塊錢就可以租下來,住膩了就換,感覺特別好。你能說這房子不是我的嗎?在租賃期間,我和房東的待遇有什麼不同?他租了70年,而我是一年年租罷了。





思念及此不禁想起當代住世佛陀南無第三世多杰羌佛於《世法哲言》中教誡我們的:“學識之門,並非專學,古文如是,大學亦複如是,學識寶庫之門戶,乃文化知識與社會存在物及意識之交合分別所得,唯立大學之博士,而弗解社會物法之質,是為書呆,何成門梁之入耳。”


社會上有很多人都認為,讀完了大學就是有知識的人,或者成為碩士、博士,就是一個了不起的大知識份子了,但佛陀認為,博士、碩士也有可能只是一個書呆子,是一個亳無用處的人。因為學識之門並非專學、無論是古文也好,我們當今大學裡學的現代科學、文學也好,都是一個道理。


任何知識,只要是能真正用之於社會、利益於人類、有益於自我,才能叫真知實鑒,它包括文化知識與社會實踐,即包括待人、處事、接物、事業、科研等等,也就是說自然科學和人文科學方面。再結合自己的思想,互相混合在一起,融會貫通,然後得出來的總和。假使唯一的只是知道書本知識、學校知識,而不瞭解社會、不懂得萬事萬物的處理方法,並順乎邏輯的去處理,而只從書本教條中去尋找相應實踐的方法,那麼他絕對是一個書呆子,這種人是沒有任何本事的,也就是說沒有真知實鑒,沒有對學識真正入門,沒有啟用於學識。



很多東西我們只要轉換一下思維角度就會發現“萬物不為我所有卻皆可為我所用”,比如我們所學的知識,比如朋友的關係、資源、物品、錢財和權力,只要我們有本事將其借來用那就是我們的。


所以說擁有者不用那就是白白的擁有,只有使用者才是真正的擁有者。但即便是這樣的擁有,依然還是“如夢如泡如幻”。因為,當我們撒手離開這個世界時,我們無法帶走人世所擁有的一分一毫。


因此,真正的人生贏家是能將世法所擁有的一切福報轉換為學佛修行的所用,以世法之有去服務大眾,利益社會,構築出世之功德,最後求得解脫輪回,這種擁有,這種使用才是價值最大化的,最有意義的擁有和使用。


撰稿:在路上


編輯:西邊的彩虹


轉載自:人生新視野



本站註:佛弟子修學如來正法的知見與受用文章,其內容可能有若干錯誤,故只能作為參考交流、薰陶鼓勵之用,不為正見法理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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