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光菩薩與東方藥師琉璃光佛、日光菩薩合稱為“東方三聖”。日光菩薩是藥師佛的左脅侍,月光菩薩是藥師佛的右脅侍。
《月光菩薩經》記載了一則月光菩薩施捨的公案故事,大意是:
月光菩薩曾在月光國任仁王,他以十善治國,仁政如十五的滿月,把慈光撒向每一位子民。有一年,祂發善心打開宮內寶,讓窮人任意選取他們喜愛的珍寶。月光王看到人們的歡喜,於是發誓:我將施捨自身一切所有,包括財物、身體,借此佈施,破除對“我所有”的貪戀……
有一個從香醉山來的婆羅門叫“惡眼”,他對月光王的發願表示懷疑,向月光王合十說:“我不遠千里,只乞索國王的頭,願你佈施。” 月光王曰:“父母所生不淨身,汝求我頭歡喜捨;滿爾本願稱心歸,令我速成菩提果。”
月光王依從了惡眼的毒意,避開圍集王宮捶胸頓足的百千萬百姓,到清靜的摩尼苑中,叫惡眼取走他的頭。惡眼說:“要我動手取頭,別人會恨我,這不是自願佈施。”
月光王來到林苑把頭髮結於樹幹上,仰天說道:“我今捨頭,不求輪王,不求生天,不求魔王,不求帝釋,不求梵王,為求無上正等正覺,為眾擔業,令未受化者回心受化,已受化者速得解脫,得解脫者圓證寂滅究竟彼岸。”話音剛落,頭顱應聲而斷。頓時,虛空中梵樂響起,七色蓮花如雨落下……
我讀了這則公案故事,深受震撼,相形之下,頓覺慚愧至極。月光菩薩為了破除“我所有”的貪戀,發下施捨自身一切所有,包括財物、身體的大誓,而我作為一個修行多年的“老”佛弟子,卻貪心太重。儘管在踐行當今住世佛陀說法過程中,做過一點施捨,比如出資建聞法點、供養修學如來正法的寺廟、幫助貧困的家庭等,但這些所謂的“捨”,都是微不足道的小捨,甚至是有相的捨,與月光菩薩根本沒有可比性。
南無第三世多杰羌佛在《什麼叫修行》中教導我們:“捨貪:所做一切利益眾生父母之事,無掛于心,養成三業無著善行,故成天然自行,本質為善,並非刻意所為行善,做了即忘了。”而我貪名譽、貪面子、貪錢財的念頭時不時地冒出來,更不用說為利眾生而“捨命”了,這些都是我執深重的具體表現。我執未斷,貪念未除,怎麼可能成就解脫呢?
所幸的是,我得遇了當今住世佛陀親傳的、正確無偏的如來正法,我一定精進聞法,並按照佛陀師父說法,認真審查自己、修正自己,斷掉貪念,忍辱修行,把自己打造成不自私自利、一心利益眾生的修行人。我想,這樣就一定能夠今生轉凡成聖,成就解脫。
撰文:一心
轉載自:幸福圓滿人生 公眾號
註:文章為佛弟子學佛修行之受用心得,僅是參考鼓勵之用,一切佛法正見依 南無第三世多杰羌佛親說之法音為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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